1. 孕婦、糖尿病、光敏感肌膚及病毒等感染性傷口,應由醫
    師評估。
  2. 治療前兩周停止使用A酸及果酸,並避免過度日曬。
  3. 若皮膚乾癢不適、曬傷、濕疹或毛囊炎等部位,不適合做雷射治療。
  4. 特定療程須經醫師判斷,必要時須多次治療。
  1. 治療後若局部泛紅,可冰敷15-30分鐘,刺青治療處若有水泡可使用抗生素藥膏塗抹,保護皮膚。
  2. 治療後若有結痂產生,痂皮約5-7天掉落,不可任意摳落,應讓其自然掉落,避免留下疤痕或色素沉澱。
  3. 治療後需加強防曬,尤其在痂皮掉落後,出門多使用防曬工具如陽傘或帽子,避免直接曝曬陽光下。
  4. 治療後請加強皮膚保溼。
  5. 清潔及保養過程需輕柔,勿用力按摩臉部。
  6. 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,如:去角質、塗抹刺激性保養品(果酸類)、泡溫泉等。
  7. 治療當天避免濃妝,如需上妝,請於四小時後再上妝,並且以淡妝為主。